可以看看规范
1、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2、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3、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4、JGJ 113-2009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5、JG/T 342-2012 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 6、06J403-1 楼梯 栏杆 栏板 7、11J508 建筑玻璃应用构造 8、室内细部设计资料集 楼梯栏杆(板)
GB 50009-2001 4.5.2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